我市实施安全生产“一票否决”
[ 作者:未知┋来源:未知┋发布:罗赵斌┋日期:07年11月01日┋阅读:1253次┋字体:大 中 小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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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委、市政府作出《关于实行安全生产“一票否决”制度的决定》。此举旨在促进各级党委、政府和各部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,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据悉,实行安全生产“一票否决”具体规定为: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一年发生2起以上死亡1人安全生产事故的镇处,以及对重大安全事故未按照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处理到位、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政府部门、镇处一律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对被安全生产“一票否决”的地区或部门,当年不得评先、评优,同时要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。其主要负责人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,当年不得评先、评优,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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