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人民政府,市政府有关部门,各办事处:
为持续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普及安全生产知识,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,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公安部、广播电影电视总局、中华全国总工会、共青团中央《关于开展2007年“全国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和《2007年黄冈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》,我市制定了《2007年武穴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。
附件:2007年“武穴市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实施方案
中共武穴市委宣传部 武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武穴市公安局 武穴市广播电视局
武穴市总工会 共青团武穴市委
二00七年五月十五日
主题词:安全生产 活动 方案 通知
抄送:中共黄冈市委宣传部,黄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,黄冈市公安局,黄冈市广播电视局,黄冈市总工会,共青团黄冈市委;市委办,市人大办,市政府办,市政协办。
武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5日印发
共印80份
2007年“武穴市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实施方案
为认真组织好2007年全市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、公安部、广播电视电影总局、中华全国总工会、共青团中央《关于开展2007年“全国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和《2007年黄冈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》要求,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,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科学发展观和“安全发展”理念为指导,紧紧围绕安全生产“落实年”和“攻坚年”的总体部署,坚持 “以人为本,安全第一,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按照构建“和谐武穴”的总体要求,通过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,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,推进安全文化建设,强化全民安全意识,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。
二、活动主题
“综合治理,保障安全。”
三、活动时间
2007年6月。
四、组织机构
成立武穴市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领导小组,由市委常委、副市长、市安委会主任郑勇平担任组长,市长助理陈平、市政府办副主任陶玉平和市安监局局长吴晓亮担任副组长,市委宣传部、市安监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广播电视局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为成员单位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具体组织和指导全市 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。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,由市安监局局长吴晓亮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五、活动安排
“全市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,分级组织实施。5月下旬,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,安排部署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。6月1日,请市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,全面启动“全市安全生产月”活动。具体活动安排如下:
(一)组织一次“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”演练。
6月下旬,市安监局会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一次“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”演练(演练方案另行制定)。
(二)开展矿山、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。
6月中旬,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矿山、危险化学品等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和开展交叉检查(整治和检查方案另行制定)。
(三)组织举办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电视专题节目。宣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,生产及经营等相关知识。
(四)悬挂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宣传横幅,张贴宣传标语。城区具体分配方案如下:
1、由市交警大队在各主要交叉路口悬挂横幅3条。
2、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下属单位悬挂横幅3条。
3、由市工商局负责悬挂横幅1条。
4、由市质检局负责悬挂横幅1条。
5、由国土资源局负责悬挂横幅1条。
6、由市建设局负责组织下属单位及各主要建筑工地悬挂横幅4条,并张贴《建筑施工安全宣教挂图》和安全提示语。
7、由市供销社负责组织武穴商场、贸易协会负责组织商业大楼各悬挂横幅1条。
8、由市供电公司负责悬挂横幅2条。
9、由市环保局负责悬挂横幅1条。
10、经贸口负责组织悬挂横幅9条,具体安排是:市机械协会、轻工协会、燃化协会、建材协会、中小企业协会、港务局、电信局、联通公司、移动公司各1条。
各镇处也应组织安排张贴宣传横幅、标语。
(五)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活动。
各镇处、部门和企事业单位,要通过举办学习班、知识竞赛、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,广泛深入宣传贯彻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消防法》等法律法规,提高全员学法、懂法、守法水平。市教育局要在全市中小学校中组织开展“安全教育进课堂”活动。同时,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,各镇处、部门、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要广泛组织开展全省“安全生产知识百题问答”竞赛活动。
六、几点要求
1、各镇处、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要紧密围绕全市的活动精心组织,同步推进。要在城市主要公共场所、街道、社区、企业悬挂“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、彩旗、条幅和户外广告,张贴各类安全招贴画,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。同时,要突出地方特色和行业特色,做到有组织、有领导、有方案、有行动、有效果。“安全生产黄冈行”活动到达的镇处、部门和企业,要认真准备、积极配合,确保活动顺利进行。
2、各大中型企业要结合本企业职工学习《安全生产法》和“综合治理,保障安全”为主题的《安全生产知识百题问答》,积极参加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提高全民参与意识。
3、各镇处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,要把开展2007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安排(于5月30日前)和活动总结(于7月5日前)报市安委会办公室。
联系人:桂刚妹
联系电话:6276139 电子信箱:wxs688@126.com